一段危险的视频同时吸引了网友和警方的注意。
具体为:
8月23日6时许,在G15沈海高速惠阳沙田路段,曹某(女,20岁)驾驶两轮摩托车与陈某(男,30岁)驾驶的小汽车追逐竞驶;时速一度超过220km/h,保时捷车内人员拍摄下了这段狂飙的视频。
可是事发路段限速为120km/h,其超速幅度可想而知。
更为离谱的是摩托车女骑手曹某在严重超速驾驶的状态下,还多次单手扶车把,单手操作手机,疑似进行拍摄。
视频被惠州市公安交管支队高度重视,随后组织警力开始核查,快速锁定曹某和陈某;最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两人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危险驾驶罪的解释来自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,是可以处拘役且并处罚金的。
符合危险驾驶罪的第一条就是追逐竞驶、情节恶劣的,曹某和陈某在高速公路上严重超速并追逐竞驶,显然是情节非常恶劣的。那么两人的主刑则应当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,要知道这是犯罪行为而不是违法行为;如果只是交通违法的话,客观上不会留下相应的记录,对于其后续执业不会产生过多的影响,反之,犯罪行为则会产生深远的影响,但也是罪有应得。
通过这一案例应当看到高速公路禁摩的重要性,当然汽车也有超速驾驶和追逐竞驶的情况,但客观来说,其在高速公路上危险驾驶的概率要低于摩托车。
曹某仅20岁,是不是应该在接受教育或者至少离开校园的时间还不是很长,理论上是不是应当具有一定的法律常识呢?
仅看年龄应当是这样。
可是在大排量休闲娱乐型摩托车用户群体里,凡年轻车主大多为早年辍学,受教育程度整体偏低的青年;甚至还有未成年人,曾经笔者接触到个别未成年摩托车用户,在确认其未成年人之后将其发布的相应视频举报到短视频平台,可是短视频平台的回应也只是后续会重点关注。
于是两个问题就这样摆在面前了:
用户群体画像清晰,普遍缺乏法律意识平台审核漏洞百出,只要流量不要底线结果是大量摩托车、汽车违法驾驶、炫技飙车等博眼球的视频现在依然一搜就能看到许多,进而对更多受教育程度较低的青少年产生错误引导;而短视频平台普遍不负责任,于是情况只会愈演愈烈。
面对这种情形,现在或应当考虑全面禁止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!
由于摩托车只有后置号牌,一部分交通监控是拍不到摩托车超速违法行为的;于是高速公路俨然成为了摩托车飙车族的“野生赛道”,只要能闯禁驶入高速公路,大排量摩托车骑手能做到不超速并在右侧车道有序驾驶的,笔者没有准确数据,但保守认为充其量不到10%,实际想说的比例是1%,只是1%看起来有些危言耸听的味道。
右侧车道是大型客货车主要使用的车道,摩托车与这些车的总质量悬殊巨大,实际上并不适合在同一条车道行驶,并不安全;而超速驾驶到其他车道,很显然也是非常危险的,所以高速公路上实际根本没有适合摩托车行驶的合理空间。
摩托车作为典型的“肉包铁”交通工具,只适合以中低车速行驶,在中低车速路段通行。
建议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延长道闸栏杆的长度,不给摩托车留下闯禁的空隙;并且可依法设置阻车器,对闯禁车辆进行合理阻挡,即便造成倒车等后果也应当为收费站方面免责。同时应当对于不听劝阻强行闯高速公路,以及在任何道路上进行超速驾驶、追逐竞驶的摩托车驾驶员,一律按照危险驾驶罪定性量刑。
